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754

            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 2012-03-15   点击量: 751

         

目前,我校与海外大学、教育机构分别在日、德、韩设立有三所孔子学院、两座孔子课堂,并计划在意大利开设第四所孔子学院。为加强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同济大学面向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人选。一经派出即享受新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中方院长的任职资格

  1.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 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3. 了解被派遣国国情,能熟练使用被派遣国家的语言。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4.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年龄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孔子学院汉语教师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非通用语种的教师可放宽年龄至55岁)。

2.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3.具备所在国通用语言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4. 具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服务于教学的能力。

5.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三、 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汉语教师在外的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最新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107/406112011009.php)(已截止)及同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 招聘选拔程序

  1 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或汉语教师报名表(见本通知附件),贴上电子照片;

  2 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hengyu@tongji.edu.cn

  3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4月20日

  4. 根据初选结果,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并将拟录取人选材料上报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参加汉办组织的培训,合格者正式录取,派往指定孔子学院任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65987003       传真: 65989275

附件-汉语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中方院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