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孔子学院院长、公派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4浏览次数:4011

海外孔子学院院长、公派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 2014-11-14   点击量: 4009

    为加强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现面向全校范围公开招聘赴日、韩孔子学院汉语教师,以及赴韩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派出后享受新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派教师任职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具有较强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一般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2年以上教龄,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和掌握赴任国语言优先;
4.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二、中方院长应聘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
2.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3.了解韩国国情,熟练掌握韩语或英语,具备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技术等应用能力,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

三、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其中试用期1年。公派教师任期一般为2至4年。国外工资、津补贴及休假、探亲等有关待遇事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107/406112011009.php)及同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选拔程序
1.填写附件汉语教师申请表、中方院长申请表,贴上电子照片;
2.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andong565@tongji.edu.cn
3.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0日
4.根据初选结果,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并将拟录取人选材料上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合格者正式录取,派往指定孔子学院任职或作为储备人才择期派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程老师
电话:65981978
传真:65989275
 
附件1:汉语教师申请表
附件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