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文科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8浏览次数:4309

【转文科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8   点击量: 4304

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就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已正式发表、出版、取得获奖和采纳决定的成果。
二、奖励对象
所有奖励成果必须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
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我校教师为通讯作者且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按第一作者奖励;非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但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按作者署名顺序以50%的比例递减给予奖励。
三、奖励办法
    具体的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按2014年9月24日印发的《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见附件)。
四、报审材料
    1、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
    各单位按填表说明填写并严格审查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有关证明材料。
    目前网上尚查询不到的SSCI、A&HCI和CSSCI论文以及转载文章等,请务必报送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文章全文)或网上查新证明。
申请咨询报告奖励请提供咨询报告一份,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文科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SSCI和A&HCI论文仅奖励Article、Review、Letter、Editorial Material四种文献类型。
    2、2016年度CSSCI来源期刊请查询http://cssci.nju.edu.cn/index.html
在集刊、扩展版或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属奖励范围。
    3、其他不属奖励范围的情况:由外文翻译过来的文章;非学术、理论性文章,如卷首语、观点摘录、篇目集览、论点摘要等。
六、报送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行政北楼404室
联系电话:65978660
电子邮件:huangmiao@tongji.edu.cn

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pdf
学校核心期刊目录(A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