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代中华文化大繁荣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国文化和谐共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1638

作者:孙宜学

当前世界,文化作为软实力,体现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所不在,而又不知不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新的文化发展目标:“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中国共产党人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在新时代一定会、也一定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推动繁荣发展的中华文化惠泽世界。而“一带一路”则是中华文化润濡世界、并主导世界先进文化发展的一条和平共进的双向交流通道。中华文化的国际化之路不但能让沿线国家分享中国的发展成果,而且可将“一带一路”的推进过程,变成各国文化的融合过程,并因时顺变,取长补短,与沿线国家文化共同繁荣,最终形成世界文化生态体系内的“一带一路文化生态亚系统”。

精准设定中华文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共生的路径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弱,而世界对新时代中国的期望却越来越大,国际形势却又复杂多变。因此,要以相对有限的国力实现更大的国际担当,就一定要充分发挥文化传播的铺路作用,并一定要坚持“以我为主”,真正掌握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的主动权,科学设计、精准实施中国与沿线国家不同文化实现和谐共生的路径。
文化的传播过程,就是不同文化形成共生机制的过程,而这一机制形成的前提,则是要对传播对象的文化肌理和运行机制进行细致、客观的了解、分析和理解,明确传播目的,传播内容、途径与方法,然后实现与传播对象的接触、适应、融合,最终形成传播者与传播对象之间的互利共生状态,并实现共生化。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传播应遵循的科学路径是: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应基于传播目标科学界定其不同发展阶段及其特征,据以制定针对性传播策略

世界文化矛盾与共生的关系,犹如夜与昼的关系,是对立着的统一,无时不处于碰撞与冲突之中,也无时不处于新的和谐共生关系之中。这个过程,文化强弱态势明显,且始终处于动态的抗衡与强弱变化过程之中,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中华文化的世界化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属于发展加速度的初级阶段。但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全世界的传播目标,则是逐步实现中华文化与各国文化的共生过程,这是一项任重道远、危机重重的过程。为了保证传播效果,我们应基于实际和国别差异,科学判定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实现共生的不同阶段及阶段性特征、阶段性目标,明确共生过程中的最强阶段和最弱阶段,最初阶段和最关键阶段,基于实践确定不同阶段的具体需要和实施步骤、方法和内容,确立共生质量评估标准,使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的共生过程可技术性操控,使软实力的传播具有硬技术评估指标,从而保证中华文化的共生过程具有科学规律。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应坚持“传”与“引”同步

中华文化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元文化环境下生存与发展,必然首先要在异域获得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依托所在国本土的政治人文社会生活等资源,以“传”中华文化之血,“引”异域肌体再造包含中华文化元素之血,并在时机成熟时促新血倒流,反哺中华文化母体,使母体生命成世界共有之生命载体,然后再把新的世界之血反哺世界,从而实现中华文化的输血→造血→再输血的自循环。这也是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的自循环,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最高阶段和最高境界,也是中华文化具有世界价值和永恒价值的根基。而只有实现了这种自循环,中华文化才能真正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世界观、与全世界的多元文化实现共生。

中华文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的共生关系非绝对平衡关系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传播可以推动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互利共生,但并非绝对平衡的共生。一方面,中华文化必须依托于异国社会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双方总有一方获益多于另一方,没有绝对的利益平衡;另一方面,从共生双方的动机来说,一般是传播者更主动,所以一般获益较大,而传播对象一般相对被动,更趋于静态防守,获益较少。这是共生关系的自然状态,只有通过这种关系,传播行为才能完成,共生目的才能实现。
在传播中华文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推动沿线国家认识到文化交流中的这种不平衡现象属正常现象,并能科学理解、客观认同这种共生关系的形成过程。这对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共生机制,具有决定性意义。

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主导者和实践者要客观识别并实现与沿线国家其他外来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必定会与所在国文化以及其中各种外来文化构成内竞争关系。
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的国际传播必定打破所在国文化生态体系的平衡,引发新的多元冲突。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必须能够识别出沿线各国其他外来文化的存在形态以及它们与所在国文化构成的生存关系,推动不同文化之间形成新的平衡,最终实现以所在国文化为主体、中华文化与其他外来文化之间和谐共生的文化生态系统。

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必须避免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造成“入侵”印象

文化之间的平衡是暂时的,冲突是永恒的。每种文化都具有扩张性生存本能,都希望占据越来越大的生存空间,获取越来越多的资源,以实现自身的进一步繁衍发展。传播者和传播对象对此都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的国际传播,也要争取生存空间和时间,但决不以消除所在国文化为前提,也决不抢占其他文化的生存资源,而是要为多元文化的和谐共生提供必要的中国优质资源,推动优化各自的生存空间,实现更合理的资源分配。
因此,“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有助于推动沿线国家构建和谐共生的文化生态体系,使多元文化之间形成更完善合理的结构体系。

中国应尽快主导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互利共生保障体系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传播要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首先就要各个国家发自内心地认识到“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是沿线国家之间坦诚合作、共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为了保证这一共生生态的健康持续,中国政府应主导建立以协调不同文化和谐共生为目标的保障体系。具体包括:
1.协商成立统一的“一带一路”文化国际传播协调管理结构
目前,沿线国家各自都建有专门宣传和传播本国文化的官方机构和有官方背景的民间机构,负责本国文化的传承和国际传播,并且基于自身需要,多采取趋利性的传播政策,以文化传播服务于本国外交需要、政治需要,使文化粘附着强烈的功利色彩。
伴随着世界的一体化,文化差异越来越成为阻挡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因素,甚至成为导致政治冲突与军事冲突的诱因。因此,为了保证“一带一路”倡议和平实施,就必须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和平环境,不同国家之间和平相处。
“一带一路”倡议将再造中国,而中国作为有世界担当的大国,则有责任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再造一个世界,成为名副其实的领导型大国。目前,沿线国家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各不不同,立法不健全,统一协调的难度很大。但中国要敢于担当、也能够担当起领导之责,领导沿线国家和世界各国秉持文化平等原则,以各国已有文化国际传播机构为基础,通过平等协商,成立推动世界不同文化之间平等交流的统一协调管理结构,为实现世界和平服务。这一机构可遵照自愿加入、权利平等、互惠互利原则,通过协调平衡不同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共同决定各国文化国际传播的内容和方式,指导各国分别承担机构统一安排的文化传承与传播工作并行监督之责。
2.中国应推动完善“一带一路”文化共生风险评估体系
文化共生风险评估应该是一个科学完善的体系,基于具体问题,基于文化差异,基于互惠互利原则,设计评估标准,得出科学结论,确定评估等级。这种风险评价体系可以保护宿主国的文化生态系统不会受到传播者的强势攻击,也能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一些危害宿主国生态系统的文化被引进。
目前,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待外来文化一般采取防御策略,面对中华文化在本国的传播,沿线国家一般会进行官方或民间的风险评估,以保证自身文化的安全,甚至上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这是常态,也属常理,中国不但不应回避或反对,而且还要主动配合,或直接参与所在国的风险评估,双方联合制定中华文化在所在国的传播顺序和步骤,共同协调传播的节奏。经过风险评估后的中华文化将会由所在国主动引入,并且得到所在国的充分尊重,传播质量也更易得到保证。
3.科学设定“一带一路”文化共生评估指标
要保证文化共生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就应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评估指标的确立应基于对宿主国的“生理机制”、繁殖和传播能力、亲缘关系等各种信息的全面掌握,发挥一切相关部门的积极能动作用,以评估指标和机构的“无所不在性”应对文化泛在共生的“无所不在性”,据以确定中华文化与宿主国文化已经处于何种平衡状态、应该处于何种平衡状态,从而保证中国与沿线国家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
文化国际传播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弥漫性、综合性与混合性,评估文化传播的标准很难量化,也难以形成具有广泛认同性的统一评估标准。但文化国际传播的效果同时具有阴性和显性特征,基于文化国际传播效果的显性特征,可以基本判断文化国际传播效果的广度和深度,判断传播者与宿主之间共生关系的融合度和分离度,并据以确定文化国际传播的角度和深度。这是文化共生效果评估标准或指标的现实基础。

中国应与沿线国家合作建立中华文化“一带一路”国际传播跟踪监测机制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是一个动态的持续过程,总是时时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如果不进行跟踪监测,就无法掌握其中的变化及原因,也就无法及时作出调整,以保证传播的节奏和质量。
中国应借助“一带一路”机遇,主动与沿线国家合作建立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动态跟踪监测机制。首先建立拟输出的中华文化要素档案库,沿线国家文化分类档案库,并与沿线国家资源共享。其次与沿线国家配合,密切跟踪记录中华文化输出的时间、地点、变化、所在国的反应,并定期对其生长、发展情况进行监测,掌握其生存发展动态,一旦发现问题,双方合作及时解决。
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不但会使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更科学、合理、有序、有效,还会促使沿线国家认识到中华文化在本国的传播处于双方可控范围内,不会对本国的文化生态安全、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从而更主动配合中华文化的传播。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应推动沿线国家的文化实现自主性更新和发展,实现各自民族文化的自觉和独立

文化的国际传播基于文化差异性,而且常常以“国境线”作为衡量传播和被传播的边界。实际上,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地域界限与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并不同界,文化之间虽有差异,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不可或不能逾越的“国境线”。世界文化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各国文化只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种自足的生态系统,世界文化系统本身就是在不断变化的,不同文化之间始终处于相互接触、冲突和融合、蜕变的过程之中。
中华文化作为世界上最具生命力、最倡导和谐共生的文化形态之一,应在世界文化生态系统中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借力中华文化实现新陈代谢,自主更新和自足发展。
目前,在世界上占据强势地位的西方文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仍保持全面影响态势,且与各国文化已经实现深度融合,沿线各国在经济、技术、语言、文化、政治和文化构成方面,西方中心主义思想深厚,这对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的传播造成了直接的实际威胁,也影响到各国文化的自觉性和独立性。
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也是中华文化体系获得国际话语权的象征。中国应充分运用中国智慧,以最优秀的中华文化基因改变各国文化的生态结构,同时帮助各国消除西方文化的负面影响,明确本国文化的内涵,以实现各国民族文化的独立和自觉,最终实现多元文化的和谐共生。
以“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推动实现沿线国家文化的独立和自觉,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根本目标之一,也是中国作为领导型大国的文明担当。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习近平总书记引用王冕这两句诗,不但包含着中华文化自古以来的高洁自律,而且也寄托着以中华民族的高贵“清气”荡涤“乾坤”的殷切期待。新时代的中国有责任、也更有能力借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形成的新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与全世界不同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

原载《东方教育时报》,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