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年度教育部社科年报成果统计及同济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7浏览次数:1946

2014年度教育部社科年报成果统计及同济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27   点击量: 1938

各单位:

2013-2014学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同文[2014]1号)已正式实施,现对2014年度成果奖励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和奖励范围
1. 本年度奖励的科研成果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已正式发表、出版或作出获奖和采纳决定的成果。2. 各单位只统计符合《奖励办法》的科研成果,未列入奖励范围的2014年度的其他科研成果在此表中不需要填报。

二、具体要求及安排
1. 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教师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汇总在《2014年度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
2. 各单位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初审,并将可资证明的有关材料,如出版发表被采纳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采纳证明等原件、获奖证书等一并上交, 并提出初审意见。
3. 各单位在12月31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到文科办公室,鼓励各单位提前完成统计并尽早提交。
4. 对于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一律实行网上检索、验证,以查证真伪。数据库尚未更新而未能检索到的论文、属于《奖励办法》第九条被转载的论文和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属于《奖励办法》第四章新型智库类决策咨询报告的科研成果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文科办公室对各单位统计和初审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奖励进行公示,接受教师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奖励。

三、联系方式
黄秒,行政北楼403室  65977255  huangmiao@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文科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社科年报成果统计表
附件2:关于开展2014年度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3: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4: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简表).
附件5:2014年度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奖励成果统计汇总表
附件6:JCR期刊分区(Q1、Q2区)查询方法
附件7: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